经赣州市人民政府批准,迎宾高架路(文明大道-迎宾大道-飞翔大道段)将于2019年1月29日9时正式开通。为确保开通后的高架路交通有序、安全和畅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和《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高架路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》有关规定,现将开通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高架路禁止行人以及下列车辆通行:
(一)非机动车;
(二)摩托车、燃油助力车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(二轮、三轮、四轮)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拖拉机、中型(含)以上载货汽车;
(三)大型客车、校车、公交车;
(四)悬挂试车号牌、教练车号牌的车辆;
(五)危险物品运输车;
(六)牵引车、轮式机械车、专项作业车。
救护车、消防车、工程救险车等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,可以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。大型客车、校车、公交车确需上高架路行驶的,应当事先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。
二、迎宾高架路主线文明大道段(含杨梅渡大桥桥面)限速60公里/小时,匝道限速30公里/小时;迎宾高架路主线迎宾大道段、飞翔大道段限速80公里/小时,匝道限速40公里/小时。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规定不一致的,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。
三、在高架路上行驶的车辆,不得有下列行为:
(一)逆向行驶、倒车、跨越中心隔离带掉头或者在行车道内停车;
(二)骑(轧)行车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;
(三)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;
(四)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;
(五)任意变换车道或者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;
(六)法律法规有关通行规定的其他行为。
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,按照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指示行驶,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。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特此通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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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9日9时赣州市首条高架路正式开通!
作者:桥检车租赁公司文员 来源: 日期:2019/1/28 16:35:49 人气:36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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